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 第17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指标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我们整合修编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铁合金)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再生铜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电子器件(半导体芯片)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氨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锦纶6)清洁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聚酯涤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维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再生涤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再生纤维素纤维制造业(粘胶法)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印刷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1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文件。现予以发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烧结) HJ/T426—2008》《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 HJ/T427—2008》《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炼钢) HJ/T426—2008》(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6号),《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 HJ/T470—2009》(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1号),《清洁生产标准 化纤行业(氨纶) HJ/T359—20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54号)停止实施。
原标题:关于发布钢铁行业等1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2018年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