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锐的“进水门”事件,在2018年的“3·15”晚会上被点名,曾一度沸沸扬扬,环球网对于该事件长期关注,并刊发了相关报道(点击查看《车主不满大众召回措施 途锐“进水门”诉讼即将开庭》)。该事件近期有了最新进展,2019年7月29日,北京朝阳法院对“大众途锐设计缺陷致发动机进水”案件,一审判决大众赔偿消费者65万元、68和63万元不等。
北京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大众公司对产品设计缺陷问题描述不清晰、不准确,车辆设计缺陷给兰某造成了损失,依法判决大众公司向兰某如实告知车辆设计缺陷内容并赔偿兰某65万元,将涉案车辆交付给大众公司,并驳回了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其中产生实际损失的另两起案件,法院判决大众汽车向黄某、罗某告知涉案途锐车辆设计缺陷内容,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大众分别赔偿68万元和63万元不等,并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另外,对于未产生实际损害的45件案件,因大众公司的召回措施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已被认定可以避免发动机进水的风险,法院认定大众公司的召回措施有效,判令大众公司向杨某等人告知涉案途锐车辆设计缺陷内容,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辆的缺陷问题属于产品设计缺陷,即通过车辆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系统的进水难以通过既有的排水装置排出,而导致发动机存在因进水被损毁的风险。作为设计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大众公司有义务清晰、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缺陷内容。但纵观大众公司的缺陷公告全文,告知内容过于含混、琐碎,表面上面面俱到,实际上有意无意地将产品的设计缺陷隐藏在100余字的限定性说明之中,缺陷内容的公示不从大灯的设计缺陷直接展开,反而从排水阀可能因外部原因堵塞而无法发挥其排水功能说起,对于前大灯与前部进气口的位置关系设计缺陷前置了“一旦排水阀堵塞”且“车辆长时间停放于下雨、淋水等环境”的限制性条件,“雨水可能从大灯间隙流入进气管”的语句无法使消费者得出产品设计的缺陷即为大灯的位置设计存在问题的直观感受。故大众公司发布的缺陷内容公告对产品设计缺陷问题的描述含义不清晰、不准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民事判决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上诉期限届满后,一审判决正式生效。截止发稿时,本案一审判决扔在上诉期限内,不排除双方当事人继续上诉的可能性。关于大众途锐“进水门”的后续进展,环球网汽车频道将会持续进行追踪报道。
原标题:大众途锐“进水门”最新进展 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大众赔钱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