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发力,首次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黑名单”中涉及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各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从10.5万元到近600万元不等,开始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两种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此外,办法对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工资拖欠的也有所规定。自该办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各地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开展认定工作,本次“黑名单”在此基础上产生。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受到人社部门的行政处罚。同时,“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依规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不懈的努力,全国查处欠薪案件数、涉及工资数、涉及劳动者人数呈明显下降的趋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而惩处拖欠工资的单位和人员,也对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师范作用。
原标题: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公布